對縣政協(xié)十屆一次會議第22號提案的答復
淅體【2020】31號
簽發(fā)人:張若愚
辦理結果:A
孫君瑞、范立衛(wèi)委員:
您們提出的“關于加強對體育公園機動車、非機動車管理的提案已收悉,現(xiàn)答復如下:
感謝您們長期以來對全縣體育工作的關心和支持,你們提到在體育場地內出現(xiàn)了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在健身步道橫行,給廣大健身人群造成了很大的安全隱患,這個建議很好,體育公園于2015年年底建成并開放使用,公園占地面積176畝,南北約425米,東西約302米,分A、B兩個功能區(qū),其中A區(qū)為休閑娛樂區(qū),由市民休閑廣場、夕陽紅廣場、龍型步道、等組成;B區(qū)為體育運動區(qū),由足球場、籃球場、門球場、停車場等組成。體育公園面積占地很大,切來往人員密集復雜,我們在每個入口處都設置有機動車輛隔離墩,以防車輛進入,但省里出臺文件有規(guī)定,在每個公園內要預留2-3殘疾人無障礙通道,這些通道就成為了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進去的通道,今后我們會多派人到無障礙通道口對機動車輛、和非機動車輛進行管理,給廣大市民同志提供一個安全舒適的健身娛樂場所。
歡迎您們對體育工作多提寶貴意見,十分感謝您們對公園安全問題的關心,希望今后繼續(xù)得到您們更多的關注、理解和支持。
淅川縣體育運動中心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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