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XC412927-02-2017-00037 | 發(fā)布機構: | 淅川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7-10-27 | 是否有效: | 失效 |
文 號: | null | 所屬主題: | 已歸檔 |
淅川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淅川縣小型水庫管理考核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
淅政辦〔2017〕52號
淅川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fā)淅川縣小型水庫管理考核
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
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
《淅川縣小型水庫管理考核實施細則(試行)》,已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
2017年7月25日
淅川縣小型水庫管理考核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和加強小型水庫管護工作,保障工程安全運行,充分發(fā)揮水庫效益,根據《淅川縣小型水庫運行管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縣小型水庫管理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適用于對我縣轄區(qū)內所有小型水庫的管理和維護情況進行考核。
第三條 本實施細則所稱的小型水庫管護范圍包括管理范圍和保護范圍,主要對大壩、溢洪道、輸泄水洞、閘門和啟閉機、庫區(qū)及管理、觀測等設施的巡視檢查、維修養(yǎng)護、防汛搶險、檔案整理等。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四條 實施管護人員培訓制度??h水利局應結合我縣實際,對水庫管護人員進行專業(yè)技術和技能培訓。小型水庫管理單位應與管護人員簽訂小型水庫管護責任書和勞務合同,出讓水庫經營權要簽訂水庫租賃經營合同。
第五條 小型水庫按照隸屬關系逐庫落實政府責任人、水庫主管部門責任人、水庫管理單位責任人和水庫管護責任人。
第三章 巡視檢查和維修養(yǎng)護
第六條 巡視檢查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主要包括日常巡視檢查、年度巡視檢查、特別巡視檢查和日常維護。
第七條 由管護人員每日進行一次日常巡查,做好詳細記錄;汛期高水位、庫水位驟變及出現(xiàn)影響工程安全運行情況時,應增加巡查次數;緊急情況時,應及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和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立即向下游報警,并隨時做好檢查記錄。
第八條 確保汛期24小時值班和通信暢通,加強觀測,及時收集水情、雨情、工情信息并上報。嚴格按縣政府或縣防汛指揮機構下達的汛限水位進行蓄水,協(xié)助做好洪水調度,主動和有關部門溝通。汛情緊急時,協(xié)助做好人員的轉移和動員工作。
第九條 水庫工程維修養(yǎng)護費用主要用于水庫日常檢查中較大范圍的護坡松動處理、裂縫處理、種植草皮、金屬件防腐處理、機電設備保養(yǎng)和管理房維修養(yǎng)護等。
第十條 建立和完善檔案管理制度。每次巡查均應做好記錄;對所有巡查和觀測記錄、圖片、報告、總結等均按照檔案管理工作要求,及時整理、歸檔。
第四章 管護人員職責
第十一條 管理人員主要職責是巡視檢查水庫工程與設施、水位和雨量觀測、水庫調度、防汛抗洪、險情判斷,發(fā)現(xiàn)、制止和報告水庫管理范圍內違法行為等。
第十二條 管護人員通過眼看、耳聽、手摸、腳踩等直觀方法,或輔以錘釬、鋼卷尺、放大鏡等簡單工具對工程表面和異?,F(xiàn)象進行檢查。重點檢查壩身有無裂縫、塌坑、滑坡、隆起、雨淋溝現(xiàn)象;護坡有無松動、崩塌、墊層流失、架空等現(xiàn)象;背水坡有無散浸、集中滲漏,壩端岸坡有無繞滲;壩址有無流土、管涌現(xiàn)象;排水導滲設施有無堵塞、破壞、失效;輸、泄水洞引水段有無堵塞;溢洪道有無障礙物、護砌工程是否完整;閘門啟閉時有無異常聲響;機電設備及其它設施是否正常無損;水位、雨量變化情況;有無白蟻活動跡象;庫區(qū)有無違法、違章行為等。
第五章 考核
第十三條 小型水庫工程管理考核采取水庫管理單位自評、考核組考核、市水利局復核和省水利廳抽查的方式進行。
第十四條 考核程序
(一)自評。每年5月、11月份下旬,由水庫管理單位進行自評,填寫評分表,提出自評意見,經匯總后于當月月底前報縣水利局小型水庫管理中心。
(二)考核。每年6月、12月份,縣水利局會同水庫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組成考核組,對?。?span>2)型水庫進行考核;?。?span>1)型水庫由水利局考核,填寫評分表,提出考核意見,編寫考核報告,于當月底前報市水利局。?。?span>1)型水庫可根據考核結果每年度分兩次發(fā)放、扣減水庫管護人員勞務報酬或決定是否繼續(xù)簽訂、解除勞務合同,?。?span>2)型水庫參照執(zhí)行。
(三)復核。市水利局將對縣級年度考核結果進行復核。
(四)抽查。每次復核后由省水利廳將按比例進行抽查。
第十五條 考核實行百分制(考核內容和評分標準見附錄)??己私Y果分為優(yōu)良、合格、不合格,其中86~100分為優(yōu)良,70~85分為合格,70分以下為不合格。
第六章 獎勵與懲罰
第十六條 縣水利局每年度對開展小型水庫工程管理工作考評較好的單位和個人,將報請縣政府予以表彰。
第十七條 小型水庫管護人員視考核結果發(fā)放報酬。經綜合考評合格以上的,發(fā)放全額報酬;不合格的,扣發(fā)報酬的20%??己藘?yōu)良的,下年度優(yōu)先聘用;考核兩次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第十八條 對小型水庫管護人員或管理單位負責人監(jiān)管不力、濫用職權、玩忽職守而導致嚴重后果的,將追究其相關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本實施細則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二十條 本實施細則由縣水利局負責解釋。
附件:淅川縣小型水庫管護工作考核評分表
附件
淅川縣小型水庫管護工作考核評分表
水庫名稱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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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考核項目 |
評分標準 |
實際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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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水庫管理機制 (13分) |
l、有成立小型水庫管理機構文件,得2分,否則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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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簽訂水庫管理維護勞務承攬合同,明確到人,得2分,否則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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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機構人員職責明確,得2分,否則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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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制定有小型水庫管理制度,得2分,否則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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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編制有《水庫汛期調度運用計劃》、《大壩安全管理應急預案》得2分,每項1分,否則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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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維修養(yǎng)護經費用于水庫工程維修養(yǎng)護,視養(yǎng)護情況得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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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水庫管護機構防汛工作開展情況(11分) |
1、建立水庫防汛責任制,得2分,否則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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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編制有《水庫度汛方案》、《水庫防洪搶險預案》,得2分,每項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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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組建水庫防汛搶險隊伍及名單,得2分,否則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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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落實水庫防汛料物,存放在水庫管理房內,滿足需要,得3分,未按規(guī)定儲備,根據儲備情況得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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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水庫度汛及時處理險情,無工程損壞、無人員財產損失,得2分,否則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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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水庫管理情況(12分) |
1、管理房及啟閉機房內管護人員崗位職責、管護制度、操作規(guī)程齊全,得3分,每項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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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護人員住在水庫管理房進行管護,得3分,否則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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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對該水庫管護情況檢查,記錄真實詳細,得4分,有記錄但記錄不詳,得2分,無記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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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對該水庫有汛前檢查記錄,得2分,否則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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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水庫管護情況(64分) |
1、參加年度培訓,得3分,否則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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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巡查、有記錄,記錄完整清楚,能夠反映管護情況,得5分,否則根據實際記錄情況,得0~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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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壩迎水坡無雜草、無塊石松動、無面板損壞,得5分,否則得0~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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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壩項、防浪墻、路沿石、路面無損壞,壩頂干凈無雜草雜物,得5分,否則得0~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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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背水坡坡面無人為破壞,植草覆蓋良好,無高桿植物,植草經過人工修整,高度不超過20cm,均勻平整;發(fā)現(xiàn)蟻穴,及時報告,得6分,否則得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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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背水坡縱橫向排水溝及坡腳排水溝完好無損壞,淤積物清理及時,得4分,否則根據情況,得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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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背水坡排水體完整,無丟失塊石、無人為破壞,得5分,否則根據情況,得0~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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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輸水洞進出口建筑物無損壞,得3分,否則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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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輸水洞進口啟閉機、絲桿、放水閘門養(yǎng)護到位,啟閉靈活,管護人員操作技術熟練,有操作規(guī)程,得7分,否則根據養(yǎng)護情況,得0~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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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輸水洞出口閘門養(yǎng)護較好、消力池、渠道完好,得4分,否則得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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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溢洪道建筑物完好,無人為損壞,溢洪道內無雜物、石塊、垃圾,得3分,否則得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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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溢洪道進口暢通,無攔網、柱、墩等影響行洪的障礙物,得5分,否則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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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管理設施包括管理房、觀測點、觀測管、量水堰、上壩道路完好,得3分,否則根據情況,得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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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庫區(qū)環(huán)境良好,無取土、棄渣、傾倒垃圾,得3分,否則得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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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水毀工程(如大壩、溢洪道、上壩道路及邊溝被洪水沖壞)修復及時,無安全隱患,得3分,否則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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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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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承包經營必須采用無公害自然養(yǎng)殖,不能污染水庫水質,存在污染水體或可能存在污染水體行為,管護人員應及時報告水庫管理單位,采取終止合同。該水庫年度考核為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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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縣委辦、縣人大辦、縣政協(xié)辦
淅川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7月24日印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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